送交者: bluesea 于 2012-09-11, 11:16:12:
日方依据 : 1.先宣布这个事情,日本做得晚,但更正式。2.琉球国被日本吞并,主权继承。3.有实质占领行为。
日方不利:1.实质占领从69年开始2年后被抗议。虽有实质占领,但不构成“实质占领且无抗议。”
加跟贴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