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能源局长所谓“公务翻译趣闻”中的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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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skywalkerman 于 2012-12-23, 09:34: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c89051010145g4.html

大概一两个月前跳出的搜狐新闻迷你框,不知如何就链接到了这篇文章。看后才知道是陈旧往事,然而一直觉得值得就此说几句。

万斤·田自打穿越美帝国主义封锁回来后,其伟大成果除了亩产万斤的科学证明、以耳朵听字为首的人体特异功能科学体系外,就是推出了一个会十几国语言的奇才,字号王十国。头一个成果没赶上,直到头几年方有所了解,后来写了个系列;而后两个则引发我们先自测耳朵功能,再弄几座外语山头,结果浪费不少青春。

以下这篇文章既谈不上趣闻,更引发误导,同时也可以瞧瞧领导整天在忙些什么,这个国家都是如何运转的。现逐段分析(见括号内,刊登此文的《中国经济周刊》看来也是没什么可登载的文章了):

公务翻译趣闻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

翻译是不同语言国家、民族进行交流的重要中介,往往因为不能准确进行翻译,产生误解,耽误了大事。

在我的工作生涯中遇到过不少因不能准确翻译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例。

“Plaza”是广场吗?

1996年,北京市批准港资在王府井路口至东单路口的街面建设名为东方广场的综合商业大楼,该建筑号称要创八项世界第一,但很快遭到一些国内建筑师和城市规划专家的非议,上书国务院要求停建该项目重新审议。

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批示,该项目停了下来,交由当时的国家计委去处理。

国家计委由陈同海和我负责此事,中间的协调波折,这里就省略了,最后总算确定了国务院领导、北京市、港方投资者都同意的方案。

没想到,李鹏总理提出北京只能有一个广场,就是天安门广场,要求港方把东方广场改名。

我和陈同海找到港方代表周凯旋女士,传达了领导意见。

周女士态度优雅,表示接受我们的意见考虑改名,但提出如东方广场不能用广场的名字,北京市的其他冠以广场的建筑也应一视同仁地改名,否则成了仅歧视他们这个项目。

我们听了感到她言之有理,北京市已有若干被称为某某广场的商业设施,要改也必须都改才算一视同仁,结果碰了一个软钉子。

回来后我很是懊恼,也感到奇怪,按我所学,广场应是“square”,为什么要把一个商业大楼叫做广场?这都是改革开放后香港传进来的称谓。

我追根溯源,查阅国外称为广场建筑的英文名称,原来英文应该是“plaza”。我赶紧去查英汉字典,看看“plaza”是否还有什么别的译法。结果字典上相关的中文译法只标了“广场”二字,没有别的解释。

原来如此。我认为问题出在最初的字典编纂者,如果字典对“plaza”词条有综合商业中心此类的解释,也许就不会出来那么多广场了。

我们自知要人家改名的理由不足,不再去提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读者不妨去查一下英汉字典,看看“plaza”是否仅广场这一译法。我估计早期的英汉、汉英字典中不仅只是“plaza”一词,还有不少类似的问题。

【“广场只能有一个”这个法律规定跟哪儿呢?典型的中国特色,以往连个企业字号也恨不得规定你把街道都写到所谓的“核准名称”中,而且遣词用语还有若干人为抑或书面规定,结果坑蒙拐骗不但不少反而比国外还要多。bbc拍摄了一部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侯赛因的纪录片,其中有句萨达姆总统的话:我写在纸上的每句话都是法律。这段故事本与英文无关,却被文章作者牵强附会。国内的字典当然有问题,比如《英国——台湾——美国:英语到底有多难?》中本人就提到字典释义不确;但上述段落中的问题与字典似无关系。恰好手头就有老字典,查plaza并不只“广场”意思。实际上这里并非是翻译问题,而是“约定成俗”。或许最早的确有人误译,但并无大碍且得到社会认可。这也算是具有香港特色的市场经济吧!另外,即便中文也存在一字多义一词多义,何况外文乎?何以就笃定“广场=squar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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