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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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AVID_BB 于 2012-03-30, 02:16:02:

才看到罗的微博,吓了我一跳。我看了媒体的采访,还以为是媒体把这两个头像放在一起做节目用的。

把方舟子和自己的相片连在一起做头像,明显是关注缺乏症的表现。这样的人,自己尚有意识的话,应该主动去求医。旁人(比如彭律师)和这样的病人交往时,要坚持简短扼要的原则,否则是对病症火上浇油,对病人和自己都无益。

我没有嘲讽罗的意思。各位可以想像如果方把自己和韩寒的照片连在一起做微博头像的社会反响。

我对彭律师面对问题的缺乏防备是有些惊讶的。作为两个私人捐赠的经手人,应该对回答常见问题有简要的准备。当然正常人对千奇百怪的病症也防不胜防的。在公众场合私人对私人录像的情况下,应该直接支出没有义务回答任何问题,并要求立即停止录像。媒体采访都能拒绝,还能把路人的无理要求当真了?

另外,私人捐赠不是红十字会,没有对社会公布的义务。如果原先的章程有对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在也可以联系捐赠人共同修改。我认为对捐赠人公布打假资金支出金额是应该的,但没必要向整个社会公布。如果有捐赠人拿着对只针对捐赠人的支出明细示众,捐赠人群体应该对此有一致的处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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