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whoami 于 2013-04-08, 14:31:35:
回答: 我发誓今天以后在没有娶到老婆之前绝不上论坛!!! 由 pulsetube 于 2013-04-08, 11:39:35:
作为你来说,既然那么喜欢就不能轻易放弃,至少要被拒绝三次
才能罢休。过两天找个借口再请他出去吃饭或做点其他活动,如果
每次他都愿意跟你出去就有希望,如果每次都推脱估计就没戏了。
不必急于提那事,找点有内容的活动,给点时间相互了解。充分
展示你的优点,欣赏对方的优点(要明确表达出来),然后就看
你们的缘分了。
看着LBC们都没什么帮助,提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