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伊犁 于 2012-07-05, 04:04:10:
二、科唬拾错
1. “蚊子头部大部分由眼睛组成,有数以百计的小眼,不过蚊子并不靠眼睛找人”
廖俊林评说:常识,如果长了眼睛不用,用进化论来说,就是一个退化的器官,蚊子的眼睛是退化的器官?节肢动物门基本上都长复眼(Compound Eyes),一般而言,复眼是一种原始的设计,上帝造世界时先造动物后造人,估计就是用动物做实验,最后用了最好的设计在人身上。如果人的眼睛也是复眼而要达到我们现在的眼睛的功能,人就会长得象蚊子,脑袋的一半给眼睛占去了。
蚊子找人也靠眼睛。蚊子能看到人的移动,能看到起码人的轮廓,如果方舟子把眼镜借给它,估计能看清人。
2. ”裸露的皮肤,特别是脚部的皮肤,更是某些种类的蚊子的最爱”
廖俊林评说:不知方舟子抄至何处,为什么蚊子喜爱脚啊?Fetish?恋脚癖?事实上不出我此前介绍的相关知识,不怕死的蚊子都死了,剩下蚊子跟方舟子一样地聪明,专找弱者下手。人全身汗液大有区别,蚊子有的是办法判断哪里下嘴最安全。踝部,肩胛,背部这些地方是它们的最爱,读不懂就使劲拍自己的脑袋,再拍这些地方试试。埃及依蚊喜欢臭脚,也是一个安全的选择。隔着衣服叮人是小李飞刀的水平,不常发生。
3. “蚊子是靠汗液散发出的体味来找到落脚下嘴的地方的。”
廖俊林评说:不全然是,蚊子依靠望闻问切各种感觉器官综合判断哪里最合适下嘴。
4. “新鲜的汗液是无味的,生活在皮肤上的各种细菌把汗液中的营养成分分解了,才释放出味道。”
廖俊林评说:这就是拼凑科唬的麻烦,甲段话在甲文中有理,乙段话在乙文中也有理,但方舟子把它们拼凑在一起,就没理了。大凡话语的描述,都有语境,脱离了语境,置换了语境,就错了。当我们说新鲜的汗液是无味的,指的是人所闻到的体味(Body odor),主要是腋下毛囊中细菌的杰作。蚊子是闻味专家,那域值不是一个水平,人闻不到,它们还是闻得到的,所以人体的汗液对它们来说就不一定需要细菌分解。
5. “身体不同部位生活的细菌的组成也不尽相同,蚊子能据此找到自己最喜爱的落脚点。”
廖俊林评说:身体不同部位生活的细菌的组成不相同的根本还在于汗液的成分不同。按方舟子的说法,那蚊子就失去了判断能力了,因为不同部位的细菌发生变化,蚊子就失去了判断固定部位的能力。
6. “汗液中的乳酸、氨、羧酸等成分都是吸引蚊子的成分”
廖俊林评说:我在文章中说过,乳酸对大部分蚊子来说是驱蚊剂,英文普通媒体说它是吸引蚊子的也多,方舟子抄得辛苦。
7. “不同的人的皮肤上的细菌组成不同,汗液成分的含量也有差异,导致了他们对蚊子的吸引力的差异”
廖俊林评说:细菌组成的不同,根本上是汗液成份的差异造成的,细菌的作用属于机制性的。
8. “有的人的汗液中还含有令蚊子讨厌的成分,例如乙醛、辛醛、壬醛和某些酮等都是天然的驱蚊剂。特别是汗液中的两种酮类,以1:1比例混合时,其驱蚊效果甚至超过了被视为驱蚊剂金标准的避蚊胺(DEET)。所以有些人天生就不怕蚊子,因为他们的身体不停地在制造、释放最强的驱蚊剂。”
廖俊林评说:方舟子这段话显然是从报道介绍龙根等人研究的新闻中抄来的,如果方舟子看了原文,说明他没看懂。龙根等人的研究实际上证实了不存在驱蚊人,这些所谓的“驱蚊剂”是蚊子感受到人的综合判断的指标之一,是吸引蚊子的东西。龙根等人不敢说的话,方舟子无知无畏地说了出来,人体制造驱蚊剂,还是让人笑掉牙的“最强”。拜托,把科学弄懂了再说好不好。自己处于被科普的水平,偏要强行写科普,就出这种洋相。
人的汗液中的确含有极微量的乙醛。乙醛是乙醇的代谢产物,而喝了酒的人吸引蚊子,说不定乙醛还真对蚊子起作用,但没看到文献,不敢妄猜。方舟子放弃龙根等人论文中的癸醛而选乙醛,大概是生化博士看了三个醛,两个酮,就忍不住想当然吧。
9. “吸完血,蚊子飞走了,蚊子唾液蛋白却留在了人体内。人体免疫系统被调动起来,试图清除这些外来物质,发生了免疫反应。”
廖俊林评说:不严格地按原文译或者抄,方舟子就无法不出洋相。蚊子吸血前就需要注入唾液,如果被叮咬者从未被它叮过,什么都不发生,如果已经被致敏,就会发生过敏反应,而不是等蚊子飞走了再来发生什么过敏反应或者免疫反应。发生免疫反应需要时间,所以才有蚊子叮咬后的经典反应。
10. “蚊子叮咬引起的过敏反应有三类,有的反应很快,被叮咬几秒后就出现,但消失得也快,一天后就没了;而有的反应则一天后才出现,持续几天甚至很多天才消失。”
廖俊林评说:蚊子叮咬发生的过敏反应肯定包括I类反应,但IV反应可疑。蚊子叮后发生快速反应以及延迟反应,一般人都包括这两个反应,有的可能快速反应或者延迟反应不明显。方舟子对维基科学家不以为然,偏偏抄维基成了习惯,维基上说存在I、III、IV型反应。III型反应是IgG介导的,通常指那些自体攻击的过敏反应,维基引用的几乎是一家之言。延迟反应象IV型细胞介导的过敏反应,但不能肯定。
11. “有的过敏非常严重,甚至严重到全身都起反应,有致命的危险”
廖俊林评说:听说过被蚊子咬死的人没有啊?我没有,文献上也看不到报道。全身反应并不见得就有致命危险。
12. “被蚊子叮咬的地方一旦过敏就会发痒,让人忍不住要去挠,挠的结果刺激分泌更多的组胺,所以往往是越挠越痒越肿。”
廖俊林评说:组胺是快速反应(I型反应)发生时释放的,它的作用是引起炎症过程。而奇痒无比的是随后的类似IV型反应的过程,此时已经不关组胺什么事儿了。越挠越痒那是因为刺激到了神经末梢,但不会释放更多的组胺,也不会更肿,当然,皮抓破了继发感染是例外。当然,方舟子又是抄了英文普通网页介绍,他没有鉴别能力而已。
13. “如果过敏严重,可考虑服用抗组胺类的抗过敏药物,例如扑尔敏、苯海拉明、仙特明,它们都是通过抑制组胺的作用,来抑制过敏反应。”
廖俊林评说:这又是方舟子抄来的,遗憾的是,方舟子当医生肯定是庸医。如前述,对大多数人来说,痒的时候,抗组胺已经无效了,I型反应早过了。抗组胺需要在I型反应发生时才有效,而且有效性反应在随后的迟发反应上,这是为什么我说迟发反应象IV型反应,因为它太受早期I型反应的影响。在包块痒得难受时,就是一个炎症过程,抗炎有效,但抗组胺估计作用不大。抗组胺有效就要象药效研究中的志愿者一样,提前吃或者被叮后马上吃。
14. “民间传说蚊子爱叮客人,其实就是因为主人对自家的蚊子脱敏了。”
廖俊林评说:没有所谓“自家的蚊子”,北方人到南方做客的确有机会遇到跟自己家乡不同种类的蚊子,但蚊子跟昆虫之间都能相互致敏,如果在北方脱敏了,估计到了南方亦不会改变,串门做客遇到“自家”的蚊子几乎是必然。蚊子爱叮客人是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除非客人本身有招蚊子的理由。
三、结论
《新华每日电讯》的科唬版作品只能唬唬学而不思的人,蚊子叮咬几乎是人人都充当过受害者的,如果真有那种自己不被咬,还能把蚊子熏走的人,大家会注意不到吗?方舟子自己都描述了蚊子有眼睛,而且占据了脑袋的大部,蚊子居然还不用,是炫耀自己的嗅觉吗?
读科普要学会批判性思考,写得不好的科普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比如作者说不出所以然,但用高深的理论来唬人,但作者所描述的理论又极为概括而让人无从可查,那是麻庭光的套路;而写科普在细节上打马虎眼,“两种酮类”之类的说法,让你明白作者遇到了难题,试图蒙混过关,这是方舟子的模式。不管哪种模式,作者都会展现一种通病,那就是常识的缺乏与不合逻辑。
方舟子在饱受批评,甚至合作媒体因为他在科学上不严谨而断了他的口粮的情况下,在科普栏目数量缩水而使得写作时间更多的情况下,仍然处处闹笑柄,这就说明了他的科普水平致多如此,把他的作品跟我的作品相提并论,不是侮辱我是什么?
《新华每日电讯》的编辑可能并不蠢,只是科唬专栏一旦系因某种关系而存在,终止的希望基本上没有,我同情中国的读者,但却没有翻天做大事的情结。我的目的很明确,经常拍拍蚊子,蚊子就不上身,咱们为人至诚,科学不但要学,要教,还要自己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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