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ouse.people.com.cn/n/2013/0914/c164220-22921099.html“房叔”获刑11年半 21套房产丝毫无损
2013年09月14日10:00 来源:今日早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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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叔”获刑11年半 21套房产丝毫无损
“表哥”落马,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腐败与房无关,新华社评论称这样的反腐让人如鲠在喉
“房叔”获刑11年半 21套房产丝毫无损
“表哥”落马,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腐败与房无关,新华社评论称这样的反腐让人如鲠在喉
12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房叔”贪腐案进行一审宣判,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原政委蔡彬,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与此前陕西对“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的来源一样,“房叔”多达21套房产的来源和处理问题也未有提及。公众关心的是,如此巨额房产是否来源合法?案件宣判后是否意味着所有房产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无恙”?
网友质疑:21套房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宣判后,蔡彬当庭表示,要与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记者此前了解到,蔡彬拥有的21套房中,18套房产位于广州番禺区,3套位于南沙区(南沙是由原番禺区分割而成)。面积最大的是位于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西环路东侧(A2厂房),达3405.3平方米,21套房产总共7203.33平方米。据房地产专业网站估算,按当前市值,21套房产的价值约4000万元。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时丽英,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这么多套房。
早在7月份一审开庭时,记者就从番禺区获悉,纪检部门对蔡彬名下21套房产,其实一直就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房产手续齐全,来源合法,那么确实很难对其作出什么处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纪检干部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曾就此指出:“检察机关应该查清楚,蔡彬的21套房产是什么时候购买,他的家庭收入有多少,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的差额有多少,作为公职人员,他的家庭收入应该买不了这么多套房产,如果是违规经商,那要看与他的职权有没有关系,有关系的话就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不能说明收入来源,应该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进行补充起诉。”
但是,在时隔一个多月后的一审宣判中,人们依旧没有看到检察机关对公众极为关注的“21套房”的指控,广州市海珠区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员只是告诉记者:蔡彬购买房产的时间是从1999年到2009年,时间跨度大,种类多样,其中有商铺、住宅、祖屋、车位等。由于当时缺乏对金钱流转的实时监控,很难分割出哪部分是违纪违法所得,哪部分是合法收入所得。
而法院最终仅以其受贿判罪的一审结果,这意味着蔡彬名下的巨额房产,将随着判决的生效和案件的完结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