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中南海内参 于 2005-1-18, 12:33:09:
有两点不太赞同。
在生物领域,一般会议文章是已摘要形式发表的,全文再投期刊是很正常的事。但我知道有些领域的会议文章是全文的。
关于同时投寄多刊的事,我想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容许的。因为很多期刊在投稿时就要你保证你的文章没有投给其他期刊(在审)。所以,关于这个,没有模棱两可的事情。只有一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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