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列夫 于 2007-12-01, 08:50:45:
西风认为〈第三十三条医规〉留有在家属在场不签名也可以手术的余地。 不过那也是从字面模糊的“特殊情况”推敲字眼。 现实中, 法院执着的是不签名不准手术。“特殊干预权”可以由主管部门授权手术。但偏偏主管部门也不认同在这个例子上应用“特殊干预权”。 在司法和行政都不授权的的情况下,西风认为医生没有动手术是可耻的。
那句引用王律师的话,认为不签名就动手术对于医院是轻微风险,简直把出入过医院和法院的人的IQ当成负数了。
白衣咸饭从专业上指出抢救的难度和从经验上指出不签名就手术的风险, 进而庆幸医院没有冒风险。 西风猛烈批判白衣庆幸没有为了很低的成功可能而冒很大的风险,这又是那门子的道德高度?
贫穷让穷人挖煤,矿难不止,今天又是贫穷惹祸,一命双尸。 以前的西风在“谁叫你生在中国”的争论中上支持何先生, 指责媒体断章取义。 今天为什么又沦落到南周记者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