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gewu1 于 2007-12-28, 13:57:35:
如果是按每笔卖出的盈亏来计算,那是不是应该赶在年底前把套住(亏损)的股票卖掉,以抵消另一些已卖出股票的盈利?
比如我现在盈利5000,但帐面另有股票浮亏3000,那是否应当把这浮亏的股票卖掉,那么就只需要缴扣2000块钱的税了?如果不卖掉,虽然帐面只盈利2000,但却要扣盈利5000的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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