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基金会 于 2007-06-07, 13:57:08: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于2007年5月10日收到邓子贤先生代表新语丝中华文化社与饶毅先生提交的如下资助申请:
资助项目:Chuan-Guo Xiao vs. Yi Rao, Shi-min Fang &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肖传国诉饶毅、方是民及新语丝中华文化社: 南纽约联邦法庭CV 06 6438)
资助用途:支付律师费用(Retainers)
资助金额:律师费用两笔各5,000美元,相关手续费用1,200美元,总金额合计11,200美元。
经基金会资助申请评估委员会审核并交理事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现决定对上述申请给予全额资助。
特此通告。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