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北京猿人 于 2007-06-23, 20:56:11:
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定,主要是审核作者是否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是否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是否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意义;作者(特别是文科)是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我搞不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博士论文怎样“指导”?都什么年代了,思想还如此僵化,愚昧!国家学位委员会如此,全国将如何?
还有: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生学习阶级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这句话我都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想说博士论文如果是在硕士论文基础上深入下去的话,该怎么样……哪位能看明白?有谁能看懂的,请指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