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icro 于 2007-07-19, 08:42:26:
回答: 你有啥理说说么. 使用费就是"土地转让金", 和你在米国付地价基本一样. 由 校长 于 2007-07-19, 07:44:45:
70年使用权就象头上的一把剑,随时可以用来宰人.当你想把用了35年后的土地转买的时候,别人是不是要考虑这土地只剩下35年使用权? 当然,您可能会很乐观地说土共会很nice,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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