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田牛 于 2006-1-04, 20:29:31:
回答: 张法官还是问题大大。未成年人受到了暴力侵害/伤害(身和心),乃至 由 笑笑 于 2006-1-04, 19:58:44:
残害孩童,不必分男童女童,有没有处女膜,都是重罪。不知道那个女法官是什么学校毕业的,挺好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白瞎”了。河南孩子不好好上学,去浙江干什么?报社记者和法官对工厂残酷剥削童工的黑幕为什么不敢顺藤摸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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