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ygygod 于 2008-07-03, 19:15:48:
这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的,我认为,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其理由如果是因为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理由是充分的。但还没有触及更深层次的原因。
更深层的原因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拆迁等问题中,动不动就动用警察以壮声势,其实警察本没有这项职能,政府为什么会这么做,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被其一些利益或利益集团所挟持。因此,政府在这个事件中应该负有更大的责任。
但对此,好像石宗源没有下那么大的决心,他在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的同时,只是请纪检监察部门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看来免职是很难了,或许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只是个垫背的,平息一下民愤,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