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gvu 于 2008-11-09, 12:26:19:
用今天的眼光看那个编译者说明左得可以,很有搞笑味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的最后一段是从编译者按里copy过来的,只是改了几个字,纯粹是戏虐笔法。本来这是很好的网络讨论气氛,结果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个网络逍遥派,发表了如下高论,“在lgvu大作的最后,他还不忘了骂常春藤是‘小丑’。如果说50步笑100步还算做人有底线(毕竟50步跑的没有100步多),那100步骂50步大概就真的是无耻无底线了”。这种文傻或是理呆,脑袋里只有一条筋,实在是无趣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