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坝项目缺乏RFP----说说十年前我的一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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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huang 于 2009-06-16, 22:29:26:
十年前我认识一个小公司的老板,虽然人没有几个,但是不知怎么的,接到了全省工商IC卡服务证的制作工作,那时全国开始个体工商户使用IC卡到工商局办事,比如注册登记等。全省光个体户就超过百万,他们卖给最终用户一张卡大概是6,70元,但是那张卡的制作成本只有十几块钱。从这一点大概可以看出,他们公司光是卖卡就能够挣好几千万,他们和省工商局还有其他的业务,比如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联网等等。
他跟我谈了他打算投钱的一个项目,是当地一个著名大学的教师搞图像方面的人工智能,能够比较相似的图像。工商局日常的事务中,一个商标注册以后,常常要花人力去到数据库里面比较有没有类似的商标,如果能有一个自动化的工具,那么可以大大减少工商局手工劳动,而且可以进入工商局的核心业务中。他给了50万去开发相关的产品,而且从他的谈话中,看得出来他对这项技术寄予厚望。我虽然对什么人工智能,神经网络一无所知,但我凭直觉认为这样的图像比较还不会是一种成熟的技术,如果这样的产品能够真正代替人的手工劳动,出现重大突破的不会是在中国,根据他们公司的规模和定位,他们做这样的产品并不合适。
这样我想起绿坝来,绿坝声称能够对图像进行智能判断,但是实际上是,他们自己对该功能都没有信心,缺省是关闭的。为什么工信部的招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对图像或者文字过滤的水平呢?这样的要求反应出负责招标的官员对当前技术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不清楚,因此User Requirement 就是错误的,基于 这个User Requirement 淘汰其他竞争者,但结果最终入围的金惠和大正其实并不能履行这些承诺,存在大量的误判和漏判,产生了最终用户的抱怨。正确的做法是 招标开始,甲方不应该对具体产品的功能强行不切实际的规定,而是通过Request For Proposal来选择最佳的乙方的产品,服务的功能和范围。有了RFP,过程可以更加透明,最终用户选择的权利才能更多,这也是招投标的意义所在。
另外,甲方应该对乙方的技术能力,曾经实施过类似的项目进行审查,金惠公司好歹成立十多年,类似的项目也做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北京大正公司几乎没什么资历,所依托的黄曾阳的语言处理技术只需简单做做调查,就不难发现是一个民科水平,选择这家公司中标就是选择了搞砸绿色上网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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