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可以也应该有一些声音去质疑民意的作用,特别是网民一边倒的情况下作为反面声音。
但这角度不好,浪费文字,类比不当会受人攻击--两女所受威胁完全不同。
民众有组织和个人曾在起诉前立即无罪释放邓女,可以集中批评这一点。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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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邓女是不合法制的
邓女案已有结果,符合人心所向。细节还未披露,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还有争议。是时候回顾一下,有一些反对民意的声音了。
当初网民一看到邓女案,就立即要求无罪释放是不对的,这只能由法院决定,要考查证据,而这应该在法庭上辩论对质后。在那之前要求说‘无罪’是不对的,有罪无罪只能由法庭认定。控方提罪只是‘提’,只是嫌疑, 不是‘定’。民意可以为被告辩护,但不能要求走完程序前决定有罪与否。
此案有关键两点要先看完全部证据后才能做结论:
邓女受的威胁是定为打骂还是强奸,这决定她是否可以无限反击。如果认定强奸那刺死白刺死,如果是打骂侮辱那反击法律有限度。对于了解国情的人知道这些人把她拖走强奸了是可能的,但是还是在于证据、旁观者证词,还是要由法院认定。
她出刀的顺序后果,要看法医结果。是不是先三刀让人倒地再补致命一刀,还是一直是乱挥。只要认定她当时不是先让死者丧失能力然后又补刀就行了。这种可能性极小,但是认定要法医要法院。
中国的问题是法律系统不值得人民信任,所以民意汹涌。不需要指责民众,只要他们没在事实上阻碍司法。
需要考虑的是法律专家和知识分子,没有任何逆反民意的声音是不对的。
不是说每个知识分子都应该站出来反对民意中不合法制精神的地方,但没有一个站出来同样是不正常的。
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写文章施压政府声援邓女批评检方是对的。不要求每个人每篇文章都解释法制精神,非常时期不发出反对声音甚至可以视为一种策略,但从头到尾甚至尘埃落定都没有人说‘未经起诉审判要求立即无罪释放的人是不懂法’,也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