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子的事情怕只能由双方的朋友出面相劝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闹得玉石俱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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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eartwaver 于 2009-07-15, 19:48:29:

我要是老李的朋友,早就旗帜宣明地劝他花钱免灾。当初就该想明白是给人还是给钱,给不了人就给点钱,也是对彼此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回忆。不能轻易假设对方没有背景,就可让自己随便揉捏,泥人都还有个土性,何况一个大活人呢。

按说老李在大唐也是功成名就的名人,手下的项目和研究生早就应该是以“堆”来论了,百八十万人民币的补偿应该是能轻松愉快地拿得出来的,及时现在拿不出来,等当上院士以后,凭着院士的名头,随便到那个高校(比如喀什师范学院不是正找校长嘛)或者公司(比如营养核酸)兼个职、开个博士点,这点小数目对方还不屁颠屁颠的主动送上来。再说一开始还没有闹僵之前,他还可以打点感情牌,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而已。除非玉子一开始就是抱着要人不要钱的理想去找李,报个天价就是想吓住李忍痛给人的。

再说啦,能在几年内两次申报院士,他的人缘应该相当不错。有困难就该早找组织,由组织上出面和玉子谈比较容易谈得拢,而且也比两人直接叫阵彼此都没有退路好办得多。如果一开始就由组织出面安抚玉子,风平浪静地谈妥价钱,组织上也许还会/能从小金库或者找个由头报销这笔费用。现在好了,两个当事人谈不拢,又没有中间人,僵在那里了,闹得满城风雨,组织上也不太好出面了。恐怕只有两个当事人的朋友出面相劝,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归于尽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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