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200放弃选票,那也是他们自由选择,行使自由权利的结果。还是比不给他们这个选择的自由,剥夺这个权利的制度更为进步。
选票本身值多少钱,是第二位的问题。先把这个自由选择的权利真正赋予公民再说。
自由和印钞票的比喻,无非是说任何东西都是有限度的。自由本质的两条原则,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早就清楚界定了。人人都知道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毫无节制的自由,就像人人都知道不存在绝对的毫无限制的货币价值,多印钞票会导致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一样。要的就是适度的自由。而这个适度,不是由某个国家的统治者说了算,是有大家认可,国际社会主流标准的。
中国先和国际标准名副其实地接轨了,再谈下一步,这个国际标准本身有什么缺陷,如何完善之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