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1013/2703274.shtml
卫生部专家表示,在卫生行政领域我国素来采用“三驾马车”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对执业医师及医疗机构的管理上,都有相关的法规条例,但在管理医疗技术方面,一直比较薄弱,直到去年出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后,相关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
该专家表示,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肖氏反射弧手术属于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如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这类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0/10-15/2588496.shtml
卫生部信访处相关负责人:经初步判断,“肖氏反射弧手术”应属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但接访前,河南省卫生厅电话答复称,该厅公布的二类医疗技术中并不包括“肖氏手术”,且卫生厅尚未接到该手术的患者投诉。建议患者们尽快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85/200903/39511.htm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hyxw/news/2009/11-16/1966781.shtml
在那份鉴定证书中,记者注意到,鉴定意见中还提到“这种患儿脊髓连续性并没中断,要建立人工反射弧支配膀胱必须牺牲一支正常体神经运动支及其功能,具有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