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战争中,伊拉克是以联军手下的战败国,它被勒令作出525亿美元之巨的各类赔款(截至今年6月),并已经偿付了其中的194亿美元赔款,赔偿资金均来自伊拉克的石油出口收入,和庚子赔款的关税和盐税相类似。525亿美元,这个数目是由代表战胜方的联合国海湾战争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没有战败方伊拉克说话的地方。
中国建设工程总公司在海湾战争中的“直接损失”大约为3000万美元(包括撤离和设备被伊政府“强行征用”费用),但提出了4亿1500万美元的赔款要求,一些中国公民才刚刚进入科威特和伊拉克打工不过足月,撤退时带出了几乎所有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直接损失接近零,却也索得2500美元的首期赔款
中国人已经从伊拉克的石油收入中索得数千万美元的战争赔款,如果他们出手甩出1000万美元捐给贫困山区办教育,希望工程可以停止;
没费一枪一弹,又不支持联合国打击侵略者的中国人,象所有国家的公民一样获得了海湾战争赔款。按照赔偿委员会执委会的标准,中国公民个人可以得到1700万美元的赔款。首期的平均每人2500美元已经发放。
中国政府授权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代理索赔。中国人黄明祥两次委托其弟黄明权赴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公司,自称法人代表、出具作废印章和银行违规开户证明,在没有得到应得赔款人员吴金全等33人委托的情况下冒领了海湾战争赔款642852.50元人民币。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明祥返还冒领款80313.24美元及利息,并赔偿损失12634.82元;33位农民赢得了官司,但因为拿不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1万多元的费用,因而时至今日,应得的战争赔款1分钱也没有拿到。黄明祥这样的行为就是冒领战争赔款。